01月02日讯 今日。
前北体大球员吕征发布微博称。
仲裁裁决书已经下发。
但俱乐部仍有剩余80万奖金未支付。
吕征在微博中写道:退役快一年了。
旧账依然理不清。
2019年1月14日随球队在广东佛山冬训。
俱乐部急需我签署《工资奖金确认表》来取得新赛季注册资格。
特派工作人员与我商议延期支付助攻奖金。体谅俱乐部资金困难我们便于当日签订了《运动员工作合同补充协议二》。事到如今。
俱乐部仍有剩余80万未支付。本来双方各一份的《补充协议2》。
因我申请仲裁时未找到原件。
仅提供复印件及流水和录音来辅助证明。
俱乐部便失口否认《补充协议2》。
说此协议不真实。
足协仲裁庭也把我的辅助证据张冠李戴。
证据错用。
最终认定就此事可等我有了新的证据再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苍天不负有心人。
原件被我找到了。
我第一时间联络俱乐部。
告知原件在手。
对方又承认了《补充协议2》。
却又辩解80万是后来扣了工资。
发现我2018赛季出场率不足50%忘了扣工资。
从《补充协议2》里的助攻奖金扣出了。呵呵!2018赛季。
全年30场。
我出场14场。
因伤病耽误六到七场。
工作合同明确伤病按100%全勤。俱乐部首先认可我2018年完成出场率才于2019年1月中旬全额发放了2018年度剩余工资。
而且我们双方达成认可才签署的《补充协议2》。
这份协议第二条明确了这比助攻奖金与该支付给我的工资奖金无关。最终俱乐部又让我去联络2018赛季时任主教练和领队来证明我的伤。
请问这个不是该俱乐部去做吗?我膝盖积水和腰伤去医院做ct俱乐部不留存记录吗?
一年了。
裁决书都下来了。
有些事情俱乐部是不是该正视一下?回应一下?下一篇我会向球迷媒体说说足协仲裁裁决的事。
希望大家能借鉴。
也彻底认识一下究竟谁才能保护足球运动员的权益。毕竟兄弟们寒冬酷暑的踢球训练不容易。
最终落得满身伤病。
尤其像辽足的兄弟们。
拿不到钱还无处说理。
虽然我退役了。
但我也仅希望足球环境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