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讯 昨天。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做出裁决:孙杨被禁赛八年。而当年cas也曾判决中国足球俱乐部败诉并需向球员支付巨额赔偿金。
2003赛季上海申花引进了塞尔维亚籍中场佩特科维奇。
此人和申花签下一份1+1自动续约合同。
如第一个赛季出场率达到70%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值得一提的是。
曾是皇马球员的佩特表现非常出色。
他和当时申花的德国外援阿尔贝茨。
洪都拉斯外援马丁内斯、比利时外援托马斯为申花当年在成绩上获得联赛冠军立下了汗马功劳。
2003赛季结束后。
佩特令人意外地被申花放弃。
代替他的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乌拉圭外援皮特-维拉。申花方面的说法是:按2003年3月联赛开赛开始计算。
佩特科维奇当赛季出场率为68%。
俱乐部以此为理由通知佩特不会和他续约。
但佩特经纪团队并不认可这项决定。
他们表示2003年3月到5月期间佩特因为和老东家达伽马的合同纠纷还未解决。
暂时无法代表申花出场。
所以这段时间不应该计算在内。
但如果从禁赛期满到赛季结束。
他的出场率达到了81%。
已经触发了自动续约。
为此佩特于2004年向国际足联提出了申诉。
当佩特向国际足联提出申诉后。
申花对此非常重视。
积极准备应诉材料的同时。
还特别派遣俱乐部官员和律师团队飞赴国际足联总部苏黎世。
最终国际足联驳回了佩特要求申花赔偿100万美金的诉求。
然而佩特方面并不甘心。
他们随后找到了巴西最有名的体育维权律师莫塔。
向cas上诉。cas通知申花派代表前往瑞士应诉。
或许是因为fifa之前的裁决让申花过于自信。所以俱乐部并没有对这次开庭给予足够的重视。
甚至俱乐部官员无一人前往瑞士。
只是临时找了欧洲一个律师授权去仓促应战。
最终裁决结果出炉。
cas判罚申花违约并赔偿佩特100万美元。
否则申花可能将面临联赛禁赛。申花对此曾求助于中国足协。
而中国足协的建议是。
先支付100万美元。
然后再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进行抗诉。俱乐部依照中国足协的“意思”。
先赔偿了佩特100万美元。
之后申花虽然上诉至瑞士联邦最高法院。
但和孙杨案一样。
cas的裁定结果具有终结性。
翻案几率很小。
最终申花还是无法拿回这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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