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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豆知识|先后为8支球队效力 阿巴斯定律神了

曾经与姚明在火箭并肩作战的吉姆·杰克逊,凭借神准的三分球曾经赢得不少球迷的喜爱。不过,曾经与基德、贾马尔·马什本组成“达拉斯3J”的杰克逊,最令人“称道”的无疑还是一个另类纪录:先后为12支NBA球队效力的他,并列与乔·史密斯、查克·布朗、托尼·马森博格等三位球员成为NBA历史上效力球队最多的球员。

相比于崇尚“生意就是生意”的NBA,CBA的球员流动性的确不算突出,这一点甚至在FIBA发布的“2019年篮球报告”中得到证实。不过,尽管整体流动性不强,但这并不妨碍CBA赛场也有类似吉姆·杰克逊这样的特例,比如,来自约旦的阿巴斯就先后为8支CBA球队效力,他也成为CBA历史上效力球队最多的球员。

当然,阿巴斯之所以被CBA所铭记并不是因为他保持着这项纪录,而是他曾经先后帮助6支“弱旅”晋级季后赛,让“阿巴斯定律”成为CBA赛场上一道极其独特的“风景”。

时间回到2008-2009赛季CBA联赛开始之前,当时的中国篮协CBA联赛办公室发布了三项“重磅”决议,其一是天津男篮“力压”广东凤铝加入CBA,其二是各队外援的出场时间将不做限制(仅仅在面对八一男篮时采取4节5人次),其三则是天津男篮和上赛季倒数后两名的球队可以拥有一名亚洲籍外援。

也正是因为这个亚外政策,帮助约旦男篮在2009年男篮亚锦赛(现亚洲杯)上取得佳绩的阿巴斯,走入了CBA球队的视野。2009-2010赛季,阿巴斯第一次踏上CBA赛场,而也就是在那个赛季,阿巴斯帮助上海男篮一路杀入半决赛。

阿巴斯能够来到CBA赛场是因为亚外政策,阿巴斯之所以不断换东家、最终创造效力球队最多的纪录,恰恰也是因为亚外政策。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管更换东家的阿巴斯,总是能够帮助之前一个赛季战绩糟糕的球队实现强势反弹。

2010-2011赛季,阿巴斯跟随北京男篮止步1/4决赛;2011-2012赛季,阿巴斯跟随福建男篮止步1/4决赛;2012-2013赛季,阿巴斯更是跟随山东男篮首次亮相总决赛;2013-2014赛季,阿巴斯跟随天津男篮止步1/4决赛;2014-2015赛季,阿巴斯又跟随山西男篮止步1/4决赛。

帮助山西男篮晋级季后赛,是“阿巴斯定律”的最后一次“显灵”。此后的2016-2017赛季(同曦男篮)、2017-2018赛季(北控男篮),阿巴斯都未能帮助自己的球队晋级季后赛,但算上这两个不太成功的赛季,阿巴斯毕竟完成了先后为8支CBA球队效力、成为CBA舞台上的“吉姆·杰克逊”。

虽然未能像哈达迪那样成为四川男篮夺冠的功臣,但连续6个赛季帮助之前一个赛季战绩糟糕的球队晋级季后赛、先后为8支球队效力创造CBA历史,阿巴斯在CBA赛场的经历的确已经足够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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